篇一:保密意識和保密常識教育心得體會
古人云“時時檢飭,謹言慎行,守口要密,防意須嚴”,說的是君子保守秘密修德養性的處世之道。“秘密”二字各有一“必”,也就是為“心”加了一把保險鎖。而守口如瓶,一諾千金更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君子之道。今年四月我國修訂了新的《中國人民共和國保密法》,學習之后,感覺深有體會和意義。
學習新修訂《保密法》,我們必須把握的四個“關鍵詞”是一:“縮小”縮小國家秘密事項范圍。二:“增加”增強新形勢下的保密防范能力。三:”權利”新保密法法增設了“監督管理”一章,其中依法對保密行政管理部法依法享有的行政管理職能進行了明確。四:“責任”新保密法強化法律責任追究。并且新《保密法》規定了十二種禁止行為,只要有這些危害行為就要追究法律責任,這是從“結果犯”到“行為犯”的一個顯著轉變,強化了法律責任并增強了可操作性。
每當我唱起“春花秋月何時了,往事知多少……問君能有幾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東流”這首南唐主李煜所寫的詞時,就不禁為南唐國的滅亡而嘆息。當時的南唐國地處僻遠,地形復雜,宋朝原本尚無心消滅南唐國的。但南唐主李煜卻沒有絲毫的保密意識,輕信了宋朝使者所說的收集各國地圖來制成完整地圖以造福后人的言辭,拱手將本國地形圖及人口分布圖交給宋朝使者,導致頃刻亡國的悲劇。這樣的事例給了我們啟示:保守國家秘密是一項重要而艱巨的工作。我們知道,當今世界對信息制控權的爭奪十分激烈,竊密與反竊密的斗爭尖銳復雜。中國作為發展中的大國,必須高度重視國家秘密的保護。秘密這個詞對于個人來說,就是保護個人隱私,保密是對隱私的尊重。而對于國家機密,保密工作就重于泰山,必須常抓不怠。
在革命戰爭時期,有邱少云烈士為了掩護大部隊深夜進攻的秘密,而寧肯活活被流彈的烈火燒死,一動不動。而《紅巖》中的江姐為了保護重慶地下黨組織的秘密,寧肯經受敵人的嚴刑拷打,堅強不屈。《紅燈記》中的李玉和一家為了保護游擊隊的密電碼,更是前仆后繼的走革命道路。革命先烈用生命和鮮血向我們證明了保守機密,維護民族和黨的利益高于一切!
反之,麻痹大意的對待保密工作,會給國家和集體的利益帶來很大的損失。保守機密,慎之又慎!無論是戰時還是時,保密和竊密的斗爭都從來沒有停止過。盡管當前世界的主流是和與發展,但是敵對國家甚至友好國家之間,無不在千方百計地竊取對方的秘密。在1991年的海灣戰爭中”美國為首的多國部隊對伊拉克軍事目標襲擊成功率很高,甚至一些鮮為人知、隱蔽于居民區中的軍事目標也被摧毀,主要原因是由于時多國部隊獲取了伊拉克軍事目標的準確情報。 如今,通訊發達之神速令人驚嘆,真可謂:一機在手可知天下之事。隨著電腦入住百姓家庭,網絡世界向人們打開了互通有無,共享彼此信息的便利條件,這就意味著涉及計算機中的信息對所有用戶都是公開的,顯示器的輻射最強,稍加改裝的普通電視機,在30米內就可以接收到正在工作的計算機顯示屏上的信號。有關情報傳遞的途徑已今非昔比,一些竊密分子仍然可以通過運用“黑客”程序等各種技術手段,竊取網絡內計算機系統的秘密信息,所以,保密工作的涉及面也是非常之廣。隨著高科技的迅猛發展,國際互聯網的廣泛應用,人們已進入信息時代,而人的保密意識卻跟不上新的形勢發展和變化:無意識泄密、間接泄密、計算機網絡泄密等現象時有發生。這要求在新的形勢下,做好保密工作,就要加強對企業干部職工的教育,提高全員保密意識。在我們的集團中,無時無刻必須注意保護商業機密和技術機密。對于技術文件,設備參數,管理機要文件,這些我們彩虹幾十年來積累的財富和心血,我們一定要做好保密工作。 技術秘密更是企業的一項重要的知識產權,其開發和完成凝聚了企業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技術秘密尤其是領先的技術更是成了各路商家馳騁商海、獲取利潤的重要法寶。當今企業綜合實力的競爭當中,誰保住了經濟情報,誰就能搶占國際市場;誰控制了科技制高點,誰就能在激烈競爭中處于優勢地位。在現代知識經濟和信息經濟的大背景下,一個真正擁有經濟、科技實力的企業,也必須是一個能夠保障自身經濟安全的強者。否則,就會在復雜的斗爭與競爭中誤大事、吃大虧。 有了自己企業的核心機密,才有可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處于優勢地位。孔子曾經說過君子要“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看起來,保守企業的秘密也和這有點相像。也要求員工做一個“君子”。這里的“君子”有不同的內涵,那就是要具有職業道德。保守企業秘密是員工應該遵守的職業道德之一!
篇二:保密意識和保密常識教育心得體會
保密法學習心得體會通過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使我 更深刻理解了加強信息保密工作的重要性。隨著信息化進 程的不斷加快,信息安全問題也越來越突出。信息安全關 系到國家的政治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科技安全和 社會安全,關系到改革開放和事業的 興衰成敗,、國務院在部署全國信息化建設中,把 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提上了戰略地位,指出要一手抓信息化 建設,一手抓信息安全保障工作。通過學習使我對于保密 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認識,本人有以下幾點體會
一是強化保密意識。要從上深刻認識新形勢下保 密工作的極端重要性,言行上逐步養成保密慣。在對外 開放和發展的條件下,對保密工作的復 雜性和艱巨性有足夠的準備,始終保持高度的政治敏 銳性和警惕性,把保密工作作為保障改革開放、促進經濟 發展、維護黨和國家安全的一項重要工作抓緊抓好。
二是加強對保密知識的學習。要將保密知識學習貫穿 于審計工作的始終,進去保密意識,切實做到業務工作到 哪里,保密工作就跟到哪里。要進行經常性保密教育,使 他們增強保密意識,提高保守國家秘密的自覺性。注重對 自身素質的培養。隨著高科技的迅猛發展,計算機、互聯 網在生產和生活中的廣泛迎用,對自身素質的要求也迎該進一步提高,觀念和知識結構都亟待更新,適迎新的 形勢,挖掘自身潛能,提高自身的素質。重視對基礎理論 的研究,確保專業知識精深。努力學習科技知識,進一步 提高管理水,掌握新技能。
三是加強信息安全。當今時代,信息網絡化使信息和 安全的關系顯得越發密切。特別是因計算機的廣泛迎用而 造成失密、泄密的事件十分頻繁。在日常工作中,計算機 被廣泛迎用,其中存在的泄密問題也是有目共睹的,因此 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除了硬件方面存在劣勢外,軟件也 問題很多,病毒感染,通過電子郵件等方式將病毒輸送到 涉密計算機上,造成整個網絡癱瘓,涉密數據全部丟失或 傳輸出去。因此要求我們加強保密管理,在管理上狠下功 夫,用管理來彌補硬件上的不足。
四是新的形勢給保密工作帶來了新的挑戰,保密工作 面臨的形勢十分嚴峻,我們決不能掉以輕心,必須保持清 醒和冷靜,認清保密工作的重要性,把保密工作做的更 好,為我局重點工作順利開展和審計信息化工作的順利進 行提供保障。
XX年前,偉大的家韓非子在《說難》中告訴我們:“事以密成,語以泄敗。”意思是說做事情因為保密會取得成功,因為泄秘會遭遇失敗。幾千年來,這一名言一直被鐵的事實驗證著。有多少人,多少集團,多少政權因為保密而獲得豐厚的利益,因為失密而付出慘痛的代價!所以,在日常工作中就是要樹立“保密工作無小事,細小之處見成敗”的意識。小事、細事、微事往往就能決定保密工作的成敗。就是要在腦子里繃緊一根弦,在舌頭上加上一把鎖,做到不該說的不說,不該看的不看,不該做和不做,切實從小入手,從細入手,從微入手,守住秘密。“千里之堤,毀于蟻穴”,一個小小的螞蟻,尚且能毀滅千里之堤,何況我們幾萬人的大企業?如果因為個別人的泄密行為,為工廠造成巨大的損失,那么作為集團的一分子,我們將不容置疑的受到影響。所謂“傾巢之下,安有完卵” 所以保密工作在企業中的重要性可想而之。飛鷹經常棲息于同色的叢林,斑馬常常幻化于廣袤的草原;我們更要給秘密穿上迷彩的花衣,來避免毒蛇的肆虐,豺狼的傷害。我們知密而責任重大,我們守密而使命光榮!常言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面對如此嚴峻的市場競爭,作為集團的一名員工,我們有責任也有義務認真學習保密制度,嚴格按照保密條例做事,注意我們的一言一行,不要因為我們的疏忽,導致工廠的機密文件泄露,給工廠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 為了我們的未來更加幸福,為了集團的明天更加美好,讓我們攜起手來,用我們的愛心和責任心筑成一道堅不可摧的銅墻鐵壁,將保密工作進行到底!
為深入貫徹落實等中央領導同志關于加強保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大保密知識普及力度,使全校教職工進一步增強保密意識,豐富保密知識,提高防范技能,按照校保密委工作要求,我們結合學校保密工作的實際情況,依據保密法律法規,組織制作了保密知識宣傳專版,希望能幫助讀者將反竊密、防泄密的堅固防線構筑得更牢,在今后學習、工作中杜絕竊密、泄密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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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對公民保密有哪些規定?
1. 我國現行《憲法》第五十三條明確規定:公民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中的保密規定;
2. 《保密法》第三條規定:一切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國家秘密的義務;
3. 《保密法》第二十四條規定: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國家秘密。攜帶屬于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外出,不得違反保密規定。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國家秘密;
4. 《保密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在有線無線通信中傳遞國家秘密的必須采取保密措施。不準使用明碼或者未經中央有關機關審查批準的密碼傳遞國家秘密。不準通過普通郵政傳遞屬于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
保密法規定的12種嚴重違規行為是什么?
保密法列舉了12種最常見、最典型的嚴重違規行為,這些違規行為導致保密措施失效,國家秘密失控,保密技術防護體系受到破壞,嚴重威脅國家秘密安全。這些行為是:
1. 將涉密計算機、涉密存儲設備接入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絡的;
2. 在未采取防護措施的情況下,在涉密信息系統與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絡之間進行信息交換的;
3. 使用非涉密計算機、非涉密存儲設備存儲、處理國家秘密信息的;
4. 非法復制、記錄、存儲國家秘密的;
5. 在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絡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線和無線通信中傳遞國家秘密的;
6. 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國家秘密的;
7. 擅自卸載、修改涉密信息系統的安全技術程序、管理程序的;
8. 將未經安全技術處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計算機、涉密存儲設備贈送、出售、丟棄或者用作其他用途的;
9. 非法獲取、持有國家秘密載體的;
10. 通過普通郵政、快遞等無保密措施的渠道傳遞國家秘密載體的;
11. 買賣、轉送或者私自銷毀國家秘密載體的;
12. 郵寄、托運國家秘密載體出境或者未經有關主管部門批準,攜帶、傳遞國家秘密載體出境的。
保密法規定,有上述行為之一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有上述行為尚不構成犯罪,且不適用處分的人員,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督促其所在機關、單位予以處理。
如何區分國家秘密與工作秘密?
1. 利益主體不同。工作秘密直接涉及的利益主體是有關國家機關,一旦泄露僅對有關國家機關履行國家賦予的權力和職責等局部利益造成危害;而國家秘密直接涉及的利益主體是國家,一旦泄露會對國家的整體利益造成危害;
2. 確定方式不同。工作秘密的確定以各級國家機關自行確定為主,對少數中央國家機關有統一規定或明確授權的,才從其規定;國家秘密的確定必須依法進行,必須在國家保密工作部門會同有關中央國家機關制定和頒發的《國家秘密及其密級具體范圍的規定》的范圍內操作,不得隨意確定;
3. 標志不同。屬于工作秘密的文件、資料及其他載體,可以以“內部”作標志,不得標上國家秘密的密級標志;
4. 管理不同。各級國家機關對工作秘密的管理可以參照國家秘密的管理辦法,但不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加以規范。例如,傳遞國家秘密文件、資料或其他物品,必須通過機要郵政,不得通過普通郵政傳遞;傳遞工作秘密的文件、資料或其他物品,則沒有統一的要求,可以由各機關自行選擇;
5. 適用的法律不同。對工作秘密加以保護所適用的法律規范是《國家公務員法》,主要以行政手段對工作秘密給予法律保護;而對國家秘密的保護則適用《保密法》,不僅可以使用行政手段,還可以使用法律手段;
6. 責任不同。工作秘密泄露后,有關責任人只承擔行政責任,只會受到相應的行政處分;而泄露國家秘密,則要根據可能產生的危害后果及其他情節確定有關責任人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情節輕微、后果不嚴重的,可以承擔行政責任,情節和后果嚴重的,則要承擔刑事責任;
總之,由于工作秘密與國家秘密各自涉及的利益主體不同,一旦發生泄露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在范圍和程度上都有很大差別。因此,對工作秘密的保護力度要明顯小于對國家秘密的保護力度。其他方面的差別都由此而來。
使用手機有哪些保密要求?
1. 不得在手機通話中涉及國家秘密信息,不得使用手機發送國家秘密信息,不得在手機中存儲國家秘密信息;
2. 不得攜帶手機等移動終端參加涉密會議或進入涉密活動場所、保密要害部門部位;
3. 不得在涉密場所使用手機等移動終端進行錄音、照相、攝影、視頻通話和寬帶上網;
4. 不得將手機等移動終端作為涉密信息設備使用或與涉密信息設備及載體連接;
5. 涉密人員嚴禁在申請手機號碼、注冊手機郵箱或開通其他功能時填寫機關、單位名稱和地址等信息,不得在手機中存儲核心涉密人員的工作單位、職務等敏感信息,不得啟用手機的遠程數據同步功能;
6. 核心涉密人員、重要涉密人員使用的手機應經過必要的安全檢查,盡可能配備和使用專用手機,不得使用未經入網許可的手機和開通位置服務、連接互聯網等功能的手機;
7. 核心涉密人員、重要涉密人員的手機出現故障或發現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報告,并在指定地點維修。無法恢復使用的手機應按涉密器材銷毀。
保密技術防范常識有哪些?
1. 不得將涉密計算機及網絡接入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絡;
2. 不得在涉密計算機與非涉密計算機之間交叉使用優盤等移動存儲介質;
3. 不得在未采取防護措施的情況下將互聯網及其它公共信息網絡上的數據復制到涉密計算機及網絡;
4. 不得違規設置涉密計算機的口令;
5. 不得擅自在涉密計算機上安裝軟件或復制他人文件;
6. 不得將無線外圍設備用于涉密計算機;
7. 不得將涉密計算機及移動存儲介質通過普通郵寄渠道寄運或違規交由他人使用、保管;
8. 不得擅自攜帶涉密筆記本電腦及移動存儲介質外出;
9. 不得擅自將處理涉密信息的計算機及移動存儲介質、傳真機、復印機等辦公自動化設備交由外部人員維修;
10. 不得將未經專業銷密的涉密計算機等辦公自動化設備出售、贈送、丟棄;
11. 不得將處理涉密信息的多功能一體機與普通電話線路連接;
12. 不得在涉密場所中連接互聯網的計算機上配備和安裝視頻、音頻輸入設備;
13. 不得將手機帶入重要涉密場所;
14. 不得在連接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絡的計算機上存儲、處理涉密信息;
15. 不得在非涉密辦公網絡上存儲、處理涉密信息;
16. 不得在政府門戶網站上登載涉密信息;
17. 不得使用具有無線互聯功能的計算機處理涉密信息;
18. 不得使用個人計算機及移動存儲介質存儲、處理涉密信息;
19. 不得將未經保密技術檢測的辦公自動化設備用于保密要害部門、部位;
20. 不得使用普通傳真機、電話機和手機傳輸或談論涉密信息。
從幾起案件看互聯網泄密
年來,隨著互聯網技術的不斷發展,電子郵件、QQ、微信等層出不窮,極大地方便了我們的工作和生活,但相伴而生的泄密事件呈上升態勢,由于其傳播時間迅速,傳播范圍廣泛,造成的危害十分巨大,應當引起高度警惕。
電子郵件泄密
2011年12月,某市保密局對市直機關及其所屬機構開展了一次保密抽查,重點檢查辦公網絡使用、存儲介質管理、網站信息發布等。檢查中發現,該市發改委交通能源處工作人員使用互聯網辦公,文件資料傳遞均通過126電子郵箱收發。檢查組當即要求該處工作人員斷開所有辦公計算機與互聯網的連接,發改委保密辦將電子郵箱內存儲的文件資料進行了備份。經鑒定,交通能源處工作人員使用的5個126電子郵箱存儲、傳遞過7份秘密級文件資料,此外還有部分工作秘密和內部信息。據了解,該市發改委交通能源處與轄區各區、縣相關部門日常來往大量業務資料、統計數據,同時也傳達少量下發文件,因辦公專網正在建設過程中,經處務會集體研究,決定在專網驗收合格前暫時使用互聯網電子郵箱傳遞各類文件資料,并給處內所有工作人員統一申領了連續編號的126電子郵箱。事后,該市發改委給予交通能源處處長邱某行政降級處分并調離該處,副處長馬某行政記大過處分,對使用互聯網電子郵箱辦公的其他3名工作人員進行通報批評,分管該處的發改委副主任袁某因負有領導責任被給予行政警告、黨內警告處分。
微信泄密
2013年底,多個微信群中傳播著一份涉密文件的影印件,造成嚴重泄密。有關部門立即介入調查,案件很快水落石出。經查,10月下旬某日,某單位在內部招待所組織集體學會議精神,涉密人員劉某在個人房間中閱讀、學涉密文件過程中,接到同事鄒某發來的聊天微信。在鄒某的要求下,劉某用手機將有關內容拍照后,通過微信發給了鄒某。此后,鄒某又將文件照片整理成較為完整的文檔,出于資料共享的目的,通過微信發送給好友王某,王某又傳遞給其朋友和同事,王某的朋友和同事又通過微信在較大范圍內傳播擴散,造成該涉密文件大范圍泄露。事件發生后,劉某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撤職處分,并調離涉密崗位,鄒某受到撤職處分。
QQ泄密
2013年10月,某重要涉密文件在互聯網上被泄露。經查,刊登該文件的是某縣一所中學的門戶網站,文件來源于學校所屬的縣教育系統QQ群。該QQ群是縣教育局辦公室為方便發布通知、傳達文件,組織各中小學辦公室主任組成的。10月下旬,該縣教育局辦公室主任馬某為及時組織傳達某會議精神,向縣委某部門辦公室主任周某索要市委有關部門的會議文件。周某手中的文件則來自其上級某部門辦公室主任洪某。是洪某在明知該材料屬于國家秘密的情況下,要求辦公室副主任王某通過QQ在線傳遞給周某的。周某收文件后,在縣委組織的會議上進行了發放,并于會后通過QQ郵箱傳遞給馬某,馬某又將該文件上傳至QQ群共享文件夾中,供各中小學傳達學習。某中學辦公室主任從QQ群文件共享中下載了該文件,刊登在學校門戶網站中,造成泄密。事件發生后,洪某、周某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王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有關部門對負有領導責任的人員進行了誡勉談話,并責令作出書面檢查。
互聯網電子郵箱泄密的警示
上面所提到的幾個案例集中反映出責任人員的某些共同特點:一類責任人員抱有僥幸心理,認為使用互聯網臨時或少量傳遞國家秘密不會導致泄密,部分“保密意識較高”的機關、單位人員還對文件資料加密后傳送,殊不知僅是行為本身已構成嚴重違規;另一類責任人員存在技術盲點,個別涉案人員甚至認為在收件人收到涉密文件資料后,立即將雙方信息記錄予以刪除就可以避免泄密,全然不知互聯網服務商的服務器內仍然保存著全部郵件副本。其實,避免發生這類泄密事件也很簡單,涉密不上網,上網不涉密,只要徹底切斷國家秘密信息與包括電子郵箱在內的互聯網之間的聯系,堅決杜絕使用電子郵箱傳遞國家秘密,也就根本封堵了這一泄密渠道。
教育工作中國家秘密及其密級具體范圍的規定
(教密[2001]2號,2001年7月9日)
第一條 為保守國家秘密,維護國家的安全和利益,保障教育改革與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辦法》,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教育工作中的國家秘密是指關系國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第三條 教育工作中國家秘密及其密級的具體范圍:
(一)絕密級事項:國家教育全國統一考試在啟用之前的試題(包括副題)、參考答案和評分標準。
(二)機密級事項:1.全國性學潮的防范預案、處理措施及綜合情況;2.教育系統秘密結社情況及處理措施;3.影響社會和高校穩定的重大敏感問題的動態和反映;4.全國教職工罷教、游行等突發事件的防范預案、處理措施及綜合情況;5.國家教育省級統一考試在啟用之前的試題(包括副題)、參考答案和評分標準;6.全國教育中、長期發展規劃中尚未公布的重大調整方案;7.高等學校特殊專業教育的統計資料;8.國外留學人員和來華留學人員中特殊事件、特殊人員及其處理意見;9.參加國際組織和對外交往活動中,為維護國家主權和聲譽的斗爭策略;10.駐外教育機構從特殊渠道獲取的駐在國針對我國派遣留學生、研修生、訪問學者等有關教育、科研方面重大政策調整的分析、建議及國內的批復和采取的對策;11.對臺教育交流的內部政策及管理規定。
(三)秘密級事項:1.國家教育全國、省級和地區(市)級統一考試命題工作及參與人員的有關情況;2.國家教育地區(市)級統一考試在啟用之前的試題(包括副題)、參考答案和評分標準;3.國家教育全國、省級、地區(市)級統一考試在啟用之后的評分標準;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職工罷教、游行等突發事件的綜合情況;5.不宜公開的出國留學人員選派計劃和國外留學人員的黨務工作情況;6.不宜公開的雙邊、多邊教育交流項目(含備忘錄);7.國家安全部門錄用高校畢業生的綜合情況。
第四條 高等學校承擔國家涉密工程科研項目和課題,以及經省部級以上批準立項的涉密科研項目和課題,其密級按主管部門確定的密級或國家科技保密規定執行;教育工作中涉及其他部門或行業的國家秘密事項,其密級按有關部門的保密范圍確定;對是否屬于國家秘密和何種密級的不明確事項,由教育部確定。
第五條 教育工作中下列事項不屬于國家秘密,但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掌握,不得擅自擴散和公開:1.未公布的全國教育統計資料、年度計劃和發展規劃;2.未公布的教育經費預決算及教育經費使用情況;3.擬議中的機構、人員調整意見、方案及干部考核、晉升、聘任、獎勵、處分等事項的內部討論情況及有關材料;4.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掌握的教育社情動態情況;5.考試后不應公開的試題和考生答卷以及考生的檔案材料;6.國家教育全國、省級和地區(市)級統一考試試卷的印制、存放、保管、運送等事項;7.教育工作中不宜公開的內部文件和資料;8.教育工作中不宜公開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六條 本規定由教育部負責解釋。
第七條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實施,1989年12月12日國家教委、國家保密局印發的《教育工作中國家秘密及其密級具體范圍的規定》([89]教密字001號)同時廢止。
如何防止在對外合作交流中泄密
年來,隨著綜合國力的增強和國際地位的提高,我國在政治、經濟、科研、文化等方面的對外合作與交流數量明顯增多、層次不斷提高、范圍持續擴大,對外合作交流過程中涉及國家秘密的情況不斷增多。一些單位在開展對外合作交流工作時,并未嚴格執行保守國家秘密的有關規定,保密管理不嚴,給外方獲取我國家秘密(或內部)信息提供了可乘之機。從外部原因看,極少數外方借合作之名,行竊密之實,利用一些企事業單位和科研院所對外合作交流的迫切愿望,千方百計竊取我國秘密和企業商業秘密,嚴重損害了國家利益。從內部原因上看,一些與外方合作的企事業單位和科研院所保密觀念淡薄,保密管理不嚴,給外方獲取國家秘密(或內部)信息以可乘之機。
對外合作交流中發生泄密,歸根到底還是我們的內部管理出現了問題。只有不斷加強內部保密管理,進一步完善管控措施,才能從根本上避免泄密問題的發生。具體而言,要做好以下幾個環節的工作。
第一,認真評估,把好立項關。應將保密審查作為立項前的一個必經程序。對于涉及國家秘密的項目,應盡量避免由外國組織、個人承擔或參與合作。如果必須由外方承擔或參與合作,則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報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不得擅自將涉密項目發包給外國組織或個人,也不得擅自與外國組織或個人開展涉及國家秘密的科研合作。
第二,規范審批,嚴格執行有關保密規定。在對外合作交流中向外方提供資料,要從國家整體利益和對外經濟合作的實際出發,權衡利弊,遵循合理、合法、適度的原則,嚴格按照《對外經濟合作提供資料保密暫行規定》的要求,明確提供范圍,嚴格保密審查。對必須提供的國家秘密,能經過技術處理并符合實際需要的,應采取技術處理措施,不能采取技術處理措施的,應當依法報有審批權限的機關、單位批準。經批準提供國家秘密資料時,應當以簽訂保密協議等方式,要求對方承擔必要的保密義務。
第三,切實履行相關保密義務,確保國家秘密安全。對外合作交流的企事業單位和科研院所對外提供國家秘密,應當按照有關保密法律法規,與接收方簽訂保密協議,要求其承擔保密義務。協議的基本內容應包括:對外提供的國家秘密事項及理由,承擔的保密義務、違約責任等。對外合作交流的有關單位應指定專門機構和人員對保密協議執行情況進行經常性的監督檢查。一旦發現違反協議的情形或存在威脅國家秘密安全的行為,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泄密隱患,并依法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四,加強管理,強化內部保密管控措施的落實。一是要劃定本單位的保密范圍,明確單位涉密內容及可對外公開資料的范圍。涉及國家秘密的,要嚴格執行對外提供國家秘密的有關規定。二是加強對單位內部涉密人員的保密教育,認真執行《對外科技交流保密提醒制度》,采取簽訂保密承諾書、參加保密培訓等多種方式,明確涉密人員的保密義務和責任,嚴格執行與外方接觸的紀律要求。三是加強對單位要害部門部位的管理,及時劃定安全區域,強化人防、技防措施,發現情況及時報告。四是加強涉密載體的管理,防止涉密載體流失,尤其要注意加強涉密計算機、網絡及移動存儲介質的保密管理。
黨員干部防洪防汛安全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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