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職業大學學費標準,各專業學費每年多少錢
大學學費其實還是受到很多學生和家長關心的一件事情,本科四年專科三年算下來學費不是一個小數字。某些省份大學漲學費的消息被許多媒體報道,這些省份基本都確定了漲價方案或已啟動學費調整程序“漲學費”預示著學生的上學費用提高,家長負擔的加重。具體哪些學校的學費會上漲呢?上漲后的學費是多少?本文高考升學網小編將帶你一起了解關于烏魯木齊職業大學的學費標準相關知識,本內容來自網絡整理,僅供參考,準確信息請以學校官方發布為準。
學校設立了國家獎學金8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國家助學金1000-3000元,校級“篤學”獎學金1000元。
學校為國家助學貸款確定學校,凡被我校錄取的特困生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在校期間,對于特困生設立勤工助學崗位,每月可享受100-150元的生活補助,大學生創業服務中心還為特困生提供各類助學崗位。
按照教育廳規定學校每年選拔優秀畢業生直接升入普通本科院校相本科專業繼續學習深造。
凡報考我校藝術類、體育類的考生,我校認可自治區聯考和其他高校加試成績。
我校在新疆的學校代碼是5015,其他省、市、自治區的考生以當地省、市、自治區《招生與考試》刊登的學校代碼為準。
本消息參考自2018年烏魯木齊職業大學招生簡章。2019級考生請關注官方招生簡章.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門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為了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法招生,規范招生,現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是社會了解學校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學校開展招生咨詢和錄取工作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學校概況
(一)學校名稱:烏魯木齊職業大學
(二)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三)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四)校址:烏魯木齊市天山區幸福路723號(本部)、烏魯木齊市天山區幸福路281號(西校區)、烏魯木齊市經濟開發區(頭屯河區)祥云中街566號(祥云校區或新校區)
(五)學校代碼:5015(新疆代碼)國標:11565
學;靖艣r:烏魯木齊職業大學成立于1985年,是烏魯木齊市屬唯一一所綜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是新疆改革開放后成立的第一所高等職業院校。烏魯木齊職業大學現有各類在校生16000余人,是全區規模最大的一所高職院校。
烏魯木齊職業大學現有5個校區,占地2109.5畝。學校總資產7億元,有224個校內實驗(實訓)室和259個校外實實訓基地,其中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1.03億元,圖書館各類藏書(含電子圖書)95萬余冊。學校設有經濟貿易學院、信息工程學院等16個教學單位和1個國際合作辦學機構。有在編教職工730人,其中專任教師500人,副教授以上職稱教師占教師總數的32%,“雙師”教師比例為88.47%,碩博比為50.64%。
學校目前開設65個專業,包括國家骨干高職院校重點建設專業5個,中央財政專項支持重點建設專業4個,中央財政支持服務產業能力建設專業2個,自治區示范校重點建設專業4個,自治區專業10個。學校生源質量和就業率始終保持良好態勢,畢業生“雙證書”率達到90%。
學,F已成為新疆現代服務業技術技能人才培養的龍頭高職院校,是國家示范性骨干高職院校、自治區示范性高職院校、自治區第三產業(現代服務業)職教園區理事長單位和烏魯木齊職教集團龍頭高職院校。2015年成為文化部首批非物質文化遺產培訓試點院校?蒲心芰尤珖呗氃盒567位、新疆高職院校第1位。 2016年入選全國“服務貢獻50強”高職院校,是自治區首個大學生(高職)就業創業實訓(孵化)基地建設單位,孵化基地現已獲得烏魯木齊市、自治區和國家三級“創客空間”授牌。
學校與新加坡PSB學院開展中外合作辦學,開設有物流管理、酒店管理、電氣自動化、機械制造與自動化四個專業。與俄羅斯阿爾泰國立技術大學、鄂木斯克國立大學互建“文化中心”,實現教師、學生互派。與同濟大學、湖北大學、廣東輕工職業技術學院等國內高等院校建立了深度合作關系。
第二章 招生機構
第四條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學院負責人、教師和學生代表組成的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自治區有關招生工作政策,負責制定招生章程、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五條 學校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辦公室,招生辦公室在學校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開展招生的具體工作,并接受學校紀檢委的全程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六條學校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專業設置、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年度面向全國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分專業招生計劃。并按照教育部核準下達的具體招生專業、招生人數,在規定時間內寄送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向社會公布;同時還將通過其它方式向社會公布。在招生錄取過程中,經學校招生委員會同意,并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對生源好、志愿滿、錄取分數高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在次年作適當調整。
第七條學校所招各專業收費標準詳見當年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布的招生計劃表或學校下發的當年新生報到須知。如有調整,以新疆物價局當年文件為準。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八條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公正、公開的原則;執行國家教育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指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課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考核,擇優錄取。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九條學校普通類專業錄取以高考總成績優先為原則,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在高考總成績相同情況下,文科考生優先錄取語文、文綜分數高的考生,理科考生優先錄取數學、理綜分數高的考生;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優先錄取英語分數高的考生;三校生漢語言及民考漢考生優先錄取語文、數學、英語分數高的考生,民語言考生優先錄取漢語、語文、數學分數高的考生;所有志愿都無法滿足的,如果服從調劑,將由學校調劑錄取到相應專業,不服從調劑的,則做退檔處理;
第十條報考我校文理科各專業普通雙語班考生數學單科成績不低于15分(含15分),其他語種文理科各專業普通考生數學單科成績不低于20分(含20分)。
第十一條 與本科院校聯合培養(3+2)應用型本科人才專業“只錄有專業志愿的考生”。
第十二條 單獨招生、直升專的錄取分別按照烏魯木齊職業大學2018年單獨招生考試實施方案、直升專實施方案中相關要求執行。
第十三條 單獨招生、優秀中職畢業生直升高職(?疲⑷I忌坏蒙暾堔D學、調整專業,學籍注冊及畢業證發放按照教育部、自治區教育廳及我校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學校對享受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實行屬地化管理的原則,執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加分政策和錄取規定,投檔按加分錄取,按考分錄取專業。
第十五條雙語考生入校后,將進行漢語言水測試,測試達不到專業學習標準的學生將進行為期一年的預科學習,并由自治區財政統一承擔預科一年的學費和住宿費。
第十六條 報考我校音樂類、美術類專業的考生在音樂類、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合格的前提下,按考生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如出現文化課成績相同情況下,優先錄取專業成績高的考生。美術教育、藝術設計、廣告設計與制作、工藝美術品設計等專業須有自治區美術類專業統考合格證。音樂教育、音樂制作專業須有自治區音樂類專業統考合格證。
第十七條 《空中乘務》專業考生須獲得我校專業加試合格證!冻鞘熊壍澜煌ㄟ\營管理》專業要求考生身體健康,雙眼矯正視力1.0以上,無色盲色弱。《漢語》專業男女比例按自治區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學校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愿》。
第十九條非英語專業語種的公共課程均為大學英語,小語種考生慎重填報。
第五章 入學與注冊
第二十條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須持我校錄取通知書和相關身份證件,按照學校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報到入學手續。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報到者,應當以書面形式向學校招生就業處和學生工作部申請延期報到(延期一般不得超過兩周),經批準后方可有效。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一條 學校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審查發現新生的錄取通知書、考生信息等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者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情形的,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 因參軍或身體原因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入校學習的學生,可以申請保留入學資格。保留入學資格期間不具有學籍。保留入學資格的條件、期限等按照《烏魯木齊職業大學學生管理規定》相關條款執行,保留入學資格手續須在新生報到一周內辦理完畢。
新生保留入學資格期滿前應向學校申請入學,經學校審查合格后,辦理入學手續。審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學資格;逾期不辦理入學手續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遲等正當理由的,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 學生入學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復查。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將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學校將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以申請助學貸款或者其他形式資助,辦理有關手續后注冊。
第六章畢業與結業
第二十四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且成績合格,德、智、體達到畢業要求,獲得一種職業資格證書以上,準予畢業,由學校發給畢業證書。具體辦法按照學校“雙證書”制度管理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未達到畢業要求的,準予結業,由學校發給結業證書。結業后可以補考、重修或者補做畢業設計、論文、答辯,成績合格后頒發畢業證書,具體辦法按照學校學生學籍成績管理實施細則中的相關規定執行。對合格后頒發的畢業證書,畢業時間按發證日期填寫。
第七章 后續管理
第二十六條 新生入學注冊后,學校依據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精神,嚴格執行《烏魯木齊職業大學學生手冊》中一系列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教學上嚴格按照教育部制定的高職?平虒W大綱制定教學計劃,有步驟地對學生實施全面培養。
第二十七條 學校設立多種形式的獎、助學金,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自治區人民政府高校助學金、自治區人民政府高校勵志獎學金,學校獎學金以及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等資助方式,并為經濟困難學生在校內設立勤工助學崗位。
第二十八條 學校對學生實行人格培養工程,開設就業指導、就業生涯規劃等課程,開設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誠信教育等,使大學生得到全面發展。
第二十九條 學院部分專業優秀畢業生可通過相關考試升入本科院校相專業繼續學習兩年,可取得本科院校畢業證書和本科院校學位證書。相關政策參照關于印發《自治區普通高等教育優秀?粕鄙究七x拔及管理辦法》的通知(新教高【2012】9號)執行。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條本章程適用于學校普通高職?普猩ぷ。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經學校校長辦公室審議通過,并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審核。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自公布起開始執行。凡學校之前出臺的有關招生政策、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均以本章程規定為準。
第三十三條本章程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在招生咨詢期間本校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學校錄取承諾,政策以文字表述為準。
第三十四條錄取結果公布渠道:錄取結果通過自治區招生辦公室網站、咨詢電話、學校郵寄錄取通知書公布。
第三十五 條咨詢及錄取結果查詢方式:
網址:http://www.uvu.edu.cn
聯系電話:0991?8825404、8809512
傳真:0991?8833075
地址:烏魯木齊市幸福路723號
郵編:83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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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設置
院系設置:
工商管理學院 | 人文學院 | 外國語學院 | 信息工程學院 |
應用工程學院 | 旅游學院 | 管理專業 | 體育系 |
專業
計算機信息管理
旅游管理
文秘
物流管理
印刷技術
應用俄語
蘇州工業園區服務外包職業
時間:2025-05-23 08:0:39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新疆錄取
時間:2025-05-23 07:0:54福建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新疆
時間:2025-05-22 05:0:21淮北理工學院新疆錄取分數
時間:2025-05-21 21: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