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7月5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1994年7月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二十八號公布 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已于2009年8月27日經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修訂,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促進就業
第三章 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
第四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章 工 資
第六章 勞動安全衛生
第七章 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
第八章 職業培訓
第九章 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十章 勞動爭議
第十一章 監督檢查
第十二章 法律責任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調整勞動關系,建立和維護適應的勞動制度,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適用本法。
第三條 勞動者享有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
第五條 國家采取各種措施,促進勞動就業,發展職業教育,制定勞動標準,調節社會收入,完善社會保險,協調勞動關系,逐步提高勞動者的生活水。
第六條 國家提倡勞動者參加義務勞動,開展勞動競賽和合理化建議活動,鼓勵和保護勞動者進行科學研究、技術革新和發明創造,表彰和獎勵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
第七條 勞動者有權依法參加和組織工會。
工會代表和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依法獨立自主地開展活動。
第八條 勞動者依照法律規定,通過職工大會、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民主管理或者就保護勞動合法權益與用人單位進行等協商。
第九條 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主管全國勞動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勞動工作。
第二章 促進就業
第十條 國家通過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創造就業條件,擴大就業機會。
國家鼓勵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范圍內興辦產業或者拓展經營,增加就業。
國家支持勞動者自愿組織起來就業和從事個體經營實現就業。
第十一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發展多種類型的職業介紹機構,提供就業服務。
第十二條 勞動者就業,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視。
第十三條 婦女享有與男子等的就業權利。在錄用職工時,除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
第十四條 殘疾人、少數民族人員、退出現役的軍人的就業,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五條 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16歲的未成年人,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并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第三章 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第十七條 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十八條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
(二)采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
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確認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如果不影響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并具備以下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二)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四)勞動報酬;
(五)勞動紀律;
(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
第二十條 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限期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限期的勞動合同。
第二十一條 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第二十二條 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
第二十三條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第二十四條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新勞動法關于工資支付條例
時間:2023-09-13 15:0:06最新工資支付暫行條
時間:2023-09-17 07:0:29新勞動法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時間:2023-09-15 16:0:17新勞動法辭退員工補償標準
時間:2023-09-17 10:0:25
新勞動法關于辭職規定2023-09-16 10:18:40
北京市婚假多少天,2019年北京市婚假和晚婚假國家規定2023-09-19 16:42:49
最新勞動法婚假規定(最新版)2023-09-14 10:54:32
最新勞動法關于年終獎發放的幾條規定2023-09-17 16:37:40
新勞動法帶薪年休假的三十個問題詳細解析2023-09-13 19:54:07
最新勞動法關于婚假的規定2023-09-22 01:03:02
新勞動法關于年假的國家規定2023-09-17 01:40:14
最新勞動法關于年終獎的規定2023-09-17 21:28:31
新勞動法對年終獎有哪些規定2023-09-18 12:52:13
新勞動法關于辭職的最新規定2023-09-17 01:30:10
新勞動法辭退賠償如何計算2023-09-19 09:15:09
新勞動法辭退補償標準規定2023-09-18 00:44:52
新勞動法最新規定全文,12月1日起生效的勞動法法規2023-09-21 09:23:25
最新勞動法年假規定是什么2023-09-18 13:44:21
新勞動法辭退員工補償標準2023-09-15 01:54:25
2025年最新勞動法索賠工傷待遇如何計仲裁時效2023-09-13 16:57:54
新勞動法公司裁員的補償標準是什么2023-09-14 06:36:40
新勞動法女職工懷孕期間能否續簽勞動合同2023-09-15 11:29:04
新勞動法《勞務派遣暫行規定》2023-09-19 12:10:44
新勞動法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2023-09-19 00:46:30
新勞動法年假規定是什么2023-09-20 01:51:37
石家莊人民醫學高等專科學校在內蒙古高考專業招生計劃(人數+代碼)2025-05-22 11:16:15
成都醫學院和河南科技大學哪個好 分數線排名對比2025-05-22 11:14:48
廣西科技師范學院是一本還是二本,招生批次有哪些專業2025-05-22 11:13:25
湖南農業大學東方科技學院和山東華宇工學院哪個好 分數線排名對比2025-05-22 11:11:57
首都師范大學和上海體育學院哪個好 分數線排名對比2025-05-22 11:10:28
香港珠海學院在河北預估錄取分數線多少分2025-05-22 11:08:58
山東輕工職業學院在山西高考專業招生計劃(人數+代碼)2025-05-22 11:07:45
中南林業科技大學的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分數線(附2020-最低分排名怎么樣)2025-05-22 11:06:26
四川高考排名在104550的理科類考生能報什么大學(原創)2025-05-22 11:05:04
海南高考405分能上的公辦專科學校有哪些2025-05-22 11:03:50
鹽城師范學院在江西錄取分數線是多少?最低位次排名2025-05-22 11:02:35
淮北師范大學在陜西預估錄取分數線多少分2025-05-22 11:01:06
2025年高考七大類專業就業方向前景揭秘2023-09-18 08:49: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