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拔程序
1.書面評審
“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專家委員會對考生申請材料進行書面評審,根據考生的學業水測試(高中會考)成績、競賽成績以及中學階段綜合表現情況,確定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通過書面評審的考生名單。通過書面評審的考生人數一般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6倍。書面評審結果將在招生網站上公布,考生也可通過招生報名系統查詢。
2.綜合測試
通過書面評審的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綜合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綜合測試采用面試的方式進行,以考察學生的綜合素質、專業素養和專業潛質為主。綜合測試結束后,按不超過招生計劃1:5的比例確定入圍考生名單。考生可通過招生報名系統查詢綜合測試成績。
3.入圍考生名單將在招生網上進行公示,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福建電力職業技術學院浙江
時間:2025-05-23 22:0:21浙江財經大學東方學院浙江
時間:2025-05-23 10:0:35上海政法學院浙江錄取分數
時間:2025-05-23 04:0:31長春建筑學院浙江錄取分數
時間:2025-05-21 21:0:49